第(2/3)页 这句话说完,脑袋直接就耷拉了下来。 陈光阳压根就没搭理他,等婚礼结束之后,就和媳妇坐上骡子车,朝着县里面的供销社走去。 “光阳,我还以为看见之前的那些知青会很开心,但没有想到,原来都变了。” 一上了骡子车,沈知霜就摇头叹息了起来。 她本来还挺期待今天和之前的老朋友见面呢。 陈光阳抬起手,摸了摸她的头。 “是啊媳妇,人随着年纪越长越大,就没有年轻时候纯粹了。” 媳妇深以为然。 两个人来到了供销社,给三小只买了点学习用的纸笔,沈知霜又买了几本书,又买了点吃的,就赶着骡子车往家走。 但,陈光阳刚走了没两步。 就看见了前面有两个熟人正走在了大街上,只不过这两个家伙挺长时间没见,看起来明显变了模样。 正是陈光阳碰见的傻子和瘸子。 两个人比之前胖了许多,正在路边不停的询问着什么。 那傻子距离很远,就看见了陈光阳,然后立刻笑嘻嘻的跑了过来:“大好人,你又来县里啦!” 这傻子眼睛里面全都是清澈,所以陈光阳一下子就能感觉到他看见自己很高兴。 “你们两个最近干什么了?吃香的喝辣的了?”看着两个人精神头不错,陈光阳开口问道。 那瘸子从一旁走了过来,然后开口说道:“最近有个老板雇我们哥俩办事儿,给了我们两个一笔钱。” “还用俺家的大院子了!” “什么老板啊?”陈光阳有些纳闷。 傻子开口说道:“是朴老板!” 听见了这个姓,陈光阳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:“朴?” 瘸子说道:“是个鲜族老板。” 陈光阳立刻就明白了:“是不是让你们帮忙收野菜?” 傻子一脸惊喜:“大哥,你咋知道呢!” 陈光阳深呼吸一口气,这朴老板名字叫做朴仁勇。 是鲜族出身,实际上和小日子还有棒子那边都有关系,上一辈子也是他收各种蘑菇和山野菜制作成腌菜,然后远销给海外。 第(2/3)页